关键词 |
黑龙江牡丹江报纸登报,黑龙江牡丹江声明公示,黑龙江牡丹江登报遗失,黑龙江牡丹江公告电话 |
面向地区 |
代理类型 |
报纸广告 |
黑龙江牡丹江报纸登报-声明公示-登报遗失-公告电话400-662-7726、 132417-00291
备注: 1. 刊登套红广告加收 30% 套红费,刊登套彩广告加收60%套彩费;
2. 凡在本报刊登的广告,严格执行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广告管理的规定;
3. 工商企业、个体经营者刊登工商劳务广告须持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证明。凡刊登印有商标和产品广告,须持产品证明(或影印件)及当地工商部门批准证件;
4. 刊登食品、等广告须持有省级药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《广告审批表》;医疗广告须持有省级卫生部门核发的《医疗广告审批表》;
5. 刊登锅炉、消防器材、高压容器广告须有环保、劳动、公安等部门证明;度量衡器广告须有计量部门证明;征地、迁坟、扩建等广告须有城建、土地等部门证明;
6. 刊登招生及开办各种学习班广告须有本单位介绍信和市、县(区)教育办公室批准证明;
7. 公告、通告、遗失声明、寻人寻物、拾物招领等广告须持有本单位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;
8. 广告内容实事求是,不得夸大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,广告内容如有不妥,本报有权删改;
黑龙江牡丹江报纸登报-声明公示-登报遗失-公告电话——————证件遗失登报:营业执照正副本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、公章、法人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、卫生许可证、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、海运提单、毕业证、三方协议、购房合同、房产证、购房发票收据、装修押金收据、医师执业证、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出生证等各类公司个人证件遗失
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清算公告、变更公告、股权转让公告、债权转让公告、登报公示、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离职声明、召回公告、合并公告、迁坟公告、法院公告、仲裁委公告、公证处公告、寻亲公告、寻人启事、结婚启事、讣告等各类启示公告、新闻发稿、软文投稿、发布刊登
黑龙江牡丹江报纸登报-声明公示-登报遗失-公告电话———————黑龙江省报纸媒体包括:
黑龙江晨报、都市资讯报、新晚报、生活报、黑龙江日报、黑龙江经济报、哈尔滨日报、齐齐哈尔日报、鹤城晚报、鹤岗日报、鹤岗晚报、双鸭山日报、鸡西日报、鸡西晚报、大庆日报、大庆晚报、伊春日报、林城晚报、牡丹江日报、牡丹江晨报、七台河日报、生活报七里河版、佳木斯日报、三江晚报、黑河日报、绥化日报、绥化晚报、大兴安岭日报
人民日报、工人日报、法治日报、人民法院报、经济日报
黑龙江牡丹江报纸登报-声明公示-登报遗失-公告电话市级县级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新闻报纸媒体、全国发行的报纸、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网络刊登投放广告
牡丹江本地登记遗失公告热销信息